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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生态城人才奖励补贴范围扩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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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为更好地实施人才强区和创新驱动战略,加快引进国内外优秀人才,《中新天津生态城人才引进培养与奖励暂行规定》(修订稿)近日正式施行。修订稿不仅将引才范围进一步扩大至七个层次,更推出了未就业配偶补贴、取得职称奖励、忠诚奉献奖等一批“亮眼”政策,进一步构建起生态城可持续性发展的人才机制,为高质量发展、创建繁荣宜居智慧新城汇聚人才。

    明确引进七层次人才

    生态城一直重视人才工作,2012年就推出了人才引进、培养与奖励的暂行规定,为区域聚集人才、留用人才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此次修订稿的施行,是为适应生态城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在原有基础上的“再升级”。生态城将引才范围扩大至七个层次,无论是院士、学者、博士等高层次“主力军”群体,还是新毕业的90后、95后大学生等“生力军”群体,都成为了生态城的引才目标。

    此外,为了结合文化创意等主导产业发展需要,生态城在积极引进自然科学人才的同时,也将各类人文社科人才囊括其中,全国中青年德艺双馨文艺工作者、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获得者等都在引才范围内。

    拓宽引才补贴范围

    为了打赢引才“战役”,生态城制定了“购房补贴”和“未就业配偶生活补贴”两大“重磅”特色政策,为招揽人才提供更大的吸引力。其中,在生态城工作满两年且购买自用商品住宅的非公企业人才均有机会获得5万元至200万元不等的购房补贴。去年,生态城已经为区域内人才兑现250万元的购房补贴,充分展示了求贤的诚意。

    在此基础上,生态城还针对人才需求进一步增加优惠内容,新增“未就业配偶生活补贴”,即人才随迁配偶未就业的,可按照每月2000元的标准给予生活补贴。此外,在工作津贴、人才落户、子女教育、医疗保健等方面,也探索了符合生态城实际的创新制度。

    加大本土人才培养力度

    此次修订稿明确规定,凡区域内人才经过培养达到第一、第二、第三层次人才标准的非公企业人才,将分别一次性给予奖励100万元、50万元、10万元,以鼓励区域内人才自我提升。此外,区域内人才达到外引人才标准的,也将在子女教育、医疗保健等方面享受同样的政策待遇。

    生态城还加大依托培训“育”人才的力度,一方面鼓励生态城企业开展国际化培训、专业技术人才培训等,并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资助和补贴;另一方面,则创新评价机制,有突出贡献的专业骨干,特别是中青年拔尖人才,可不受学历和任职年限限制,破格申报相应职称,营造区域“不拘一格降人才”的浓厚氛围。通过在企业中发现人才、选用人才、培养人才的全流程模式,为生态城提供更加坚实的人才保障。

    为了鼓励企业开展符合区域产业特色的职业技能培训,生态城推出区域特有的“技能人才培养补贴”和“取得职称奖励”,用“真金白银”奖励企业和职工。其中,生态城企业职工在职期间取得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证书的,将分别按照高级技师(一级)2000元/人、技师(二级)1500元/人、高级工(三级)1200元/人、中级工(四级)1000元/人、初级工(五级)800元/人的标准,一次性给予企业职业技能培训补贴。在生态城工作期间取得正高级、副高级、中级、初级专业技术职称的非公企业人员,也将分别获得8000元、5000元、800元、300元的奖励。

    此外,针对在生态城非公企业工作满十年的人才,还专门设立了“忠诚奉献奖”,按照不同的人才层次提供2万元至20万元不等的奖励金,感谢他们为生态城开发建设作出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