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党泰工发〔2018〕26号
关于泰达街道开展文明交通劝导活动的通知
各事业单位:
按照《滨海新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区三年实施方案》总体部署和创文机关干部“五个一”活动及开发区创文工作总指挥部《关于开展交通文明劝导活动的通知》相关要求,泰达街道机关干部从7月9日—7月20日开展了此项活动。经工委研究,现将泰达街道所属各事业单位参加开展文明交通劝导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8年7月23日-2018年12月31日
二、活动内容
泰达街道所属各事业单位在泰达街道责任路口开展文明交通劝导活动(7月23日—12月31日具体安排详见附件1)。各事业单位在工作日早晚高峰期间(早7:00-8:30,晚17:00—18:30,法定节假日除外)安排2名干部职工在开发区新城东路与二大街交口,配合值班交警开展文明交通劝导志愿服务活动。
三、工作要求
1.请各事业单位高度重视该项工作,做好组织动员。全体干部职工要严格按照《交通文明志愿者工作规范》(附件2)有关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切实发挥文明交通的示范作用。
2.相应路口交警会为参加活动人员统一配发遮阳帽、马甲、旗子等物品。
3.届时街道工委将对上岗情况进行抽查。
附件:1.泰达街道各事业单位文明交通劝导活动责任路口
分配表
2.交通文明志愿者工作规范
2018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