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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天津市国民营养计划实施方案(2017—2030年)》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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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 编制背景和依据

    营养是人类维持生命、生长发育和健康的重要物质基础,营养状况是反映我市人口健康素质、卫生保健水平以及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指标,事关推进健康天津建设。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我市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营养供给能力显著增强,居民营养健康状况明显改善,但仍存在诸多问题。天津市居民营养与健康状况调查数据显示:居民微量元素缺乏、人均每日食盐摄入量过高、油脂等高热能食物摄入过多、膳食纤维极度缺乏等现象,存在营养不足与过剩并存。由于饮食能量过剩和运动量不足,导致我市居民重点慢性病的主要危险因素超重、肥胖人口逐年增长,营养相关疾病多发等问题,成为影响我市居民健康的重要因素,急需制定由政府主导、多部门合作、社会动员的居民营养改善实施方案,广泛深入宣传普及营养健康知识行为,引导居民形成科学的健康生活习惯。天津市卫生计生委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总体部署,把营养健康工作放到重要位置,立足于现实,着眼于未来,经过深入研究、反复论证,依据国家《国民营养计划(2017—2030年)》,结合我市居民营养与健康实际状况,编制了《天津市国民营养计划(2017—2030年)实施方案》,为到2030年在全国率先达到人群营养健康指标的目标和健康天津的目标奠定坚实基础。

    二、 编制思路

    《天津市国民营养计划(2017—2030年)实施方案》是对我市未来13年居民营养改善工作制定了全面、较详尽的实施方案,涉及政府及多个部门、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多领域各个方面。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市政府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大健康理念,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着力为人民提供全方位、全生命周期的健康服务,形成融入全局、贯穿全程、惠及全民的健康治理新格局,以普及营养健康知识、优化营养健康服务、完善营养健康制度、营造营养健康环境、发展营养健康产业为重点,立足现状,着眼长远,将营养融入健康政策,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营养健康需求。基本原则是:1.坚持政府引导。注重统筹规划、整合资源、完善制度、健全体系,充分发挥市场在配置营养资源和提供服务中的作用;2.坚持科学发展。探索把握营养健康发展规律,充分发挥科技引领作用;3.坚持创新融合。以改革创新驱动营养型农业、食品加工业和餐饮业转型升级;4.坚持共建共享。充分发挥营养相关专业学术团体、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以及企业、个人在实施居民营养计划中的重要作用。

    三、 指标解读

    《天津市国民营养计划(2017—2030年)实施方案》的主要目标是:全面贯彻落实《“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和《关于推进健康天津建设的实施意见》,逐步提高我市居民的营养素养和健康水平。实施方案分为两个阶段,分别实现不同目标:

    第一阶段:到2020年,营养工作制度基本健全,市、区级营养工作体系逐步完善;食物营养健康产业快速发展,营养健康信息化水平逐步提升,重点人群营养不良状况明显改善,吃动平衡的健康生活方式进一步普及,居民营养健康素养得到明显提高。实现以下目标:降低人群贫血率,5岁以下儿童贫血率控制在10%以下;孕妇贫血率下降至15%以下;老年人群贫血率下降至10%以下;孕妇叶酸缺乏率控制在5%以下;0—6个月婴儿纯母乳喂养率达到50%以上;5岁以下儿童生长迟缓率控制在3%以下;农村中小学生的生长迟缓率保持在3%以下,缩小城乡学生身高差别,学生肥胖率上升趋势减缓;提高住院病人营养筛查率和营养不良住院病人的营养治疗比例;居民营养健康知识知晓率在现有基础上提高10%;人均每日烹调油摄入量控制在30克以内;人均每日食盐摄入量降低10%;食品营养标签知晓率在现有基础上提高10%;本市生产的含糖饮料添加蔗糖量及指导食用信息标识覆盖率达到30%;本市盐包装印制摄盐量指导标识覆盖率达到80%;研发食品能量分级标准并起草标识的相关规定;完成天津市食物营养成分数据库的建立。

    第二阶段:到2030年,营养工作体系更加完善,食物营养健康产业持续健康发展,“互联网+营养健康”的智能化应用普遍推广,居民营养健康素养进一步提高。实现以下目标:进一步降低重点人群贫血率,5岁以下儿童贫血率控制在8%以下,孕妇贫血率控制在10%以下;5岁以下儿童生长迟缓率下降至3%以下;0—6个月婴儿纯母乳喂养率达到60%以上;进一步缩小城乡学生身高差别;学生肥胖率上升趋势得到有效控制;进一步提高住院病人营养筛查率和营养不良住院病人的营养治疗比例;居民营养健康知识知晓率在2020年的基础上继续提高10%;人均每日烹调油摄入量继续控制在30克以内;人均每日食盐摄入量在现有基础上降低20%,居民超重、肥胖的增长速度明显放缓;食品营养标签知晓率在2020基础上提高10%;本市盐包装印制摄盐量指导标识覆盖率达到100%;食品能量分级标识达到20%;本市生产的含糖饮料添加蔗糖量及指导食用信息标识覆盖率达到50%;进一步完善天津市食物成分数据库,基本覆盖所有大类食物。

    四、落实完善实施策略解读

    方案中关于落实完善实施策略这部分主要包括落实完善营养政策法规,加强食品营养健康标准制定,加强人才培养,加强营养健康与食品安全健康知识的普及,强化监测与评估、发展食物营养健康产业等内容,具体如下:

    (一)落实国家营养法规政策标准,加强地方立法

    落实国家营养法规政策。开展本市营养相关法规的研究及制定,完善营养健康相关政策。研究建立市、区两级营养健康指导委员会。

    完善标准体系。积极参加国家制定营养相关标准的制修订工作,开展本市营养相关标准的研究和制定。完善本市临床营养标准体系,建立、完善临床营养工作制度。

    (二)加强营养能力建设

    加强营养科研能力建设。研究制定我市营养相关疾病的防控技术及策略。开展营养与健康、营养与社会发展的营养经济学研究。积极争取建立区域性营养创新平台、省部级营养专项重点实验室。

    加强营养人才培养。推进对临床医生、集中供餐单位配餐人员等的营养培训。开展营养师、营养配餐员等社会急需营养人才的培养, 学校、幼儿园、养老机构供餐单位应配备营养师,推动有条件的集中供餐单位配备或聘请营养师。加强医教协同,支持高校设立营养教育相关专业,加强相关继续医学教育。

    (三)强化营养和食品安全监测与评估

    定期开展人群营养状况监测。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开展具有全市代表性的不同人群的营养健康状况监测,收集营养与健康信息并建立人群营养状况数据库,及时分析评估人群营养状况。

    加强食物成分监测工作。拓展食物成分监测内容,定期开展监测,收集营养成分、功能成分、与特殊疾病相关成分、有害成分等数据。持续更新、完善天津市食物成分数据库,并开展针对孕妇、老年人、儿童等特殊人群高消费量食物的专项监测。加强食品监测能力建设、实验室能力建设,建立实验室参比体系,强化质量控制。

    开展综合评价与评估工作。收集历史调查资料,系统整理各类监测数据,建立数据库。开展人群营养健康状况评价、食物营养价值评价。开展膳食营养素摄入、污染物等有害物质暴露的风险评估,为制定科学膳食指导提供依据。

    强化碘营养监测与碘缺乏病防治。持续开展人群尿碘、水碘、盐碘监测以及重点食物中的碘调查,逐步扩大覆盖地区和人群。研究制定人群碘营养状况科学评价技术与指标。制定差异化碘干预措施,构建公众碘营养自我评价平台,实施精准补碘。

    (四)发展食物营养健康产业

    加大力度推进营养型优质食用农产品生产。提升优质农产品的营养水平,并提高“三品一标”农产品在同类农产品中的比例。推广国家营养型优质食用农产品的生产与食用。充分利用全国农产品营养品质数据库及食物营养供需平衡决策支持系统。

    规范指导满足不同需求的食物营养健康产业发展。针对不同人群的健康需求,着力发展新型营养健康食品。规范食品包装营养成分标识,引导食品健康消费,促进平衡膳食;制定在盐包装及食物包装袋上印制指导信息等相关规定(盐摄入量、添加蔗糖量、食物能量分级标识)。

    开展健康烹饪模式与营养均衡配餐的示范推广。组织开展天津市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健康食堂和健康餐厅示范建设,组织餐饮单位开展减油、减盐行动,通过研发低盐、低油菜品及减少烹调用盐油的健康烹调方法;指导餐饮单位标识菜品的营养成分; 研发及推广学生营养餐配餐软件。

    积极配合国家强化营养主食、双蛋白工程等重大项目实施力度。继续推进马铃薯主食产品研发与消费引导,开展营养主食的示范引导。加大力度创新基础研究与加工技术工艺,开展双蛋白工程重点产品的转化推广。

    加快食品加工营养化转型。优先研究加工食品中油、盐、糖用量及其与健康的相关性,出台加工食品中油、盐、糖的控制措施,积极研发低盐低脂低糖食品。提出食品加工工艺营养化改造路径。研究不同贮运条件对食物营养物质等的影响。

    (五)大力发展传统食养服务

    加强传统食养指导。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制定符合我市居民食养指南。通过多种形式促进传统食养知识传播。开展针对老年人、儿童、孕产妇及慢性病人群的食养指导。实施中医药治未病健康工程,逐步形成食养制度体系。

    开展传统养生食材监测评价。建立传统养生食材监测和评价制度,开展食材中功效成分、污染物的监测及安全性评价,积极研发本市特色食品扩充我国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品名单。深入调研,筛选一批具有一定使用历史和科学证据较强的传统食材和配伍,对其养生作用进行实证研究。建设养生食材数据库和信息化共享平台。

    推进传统食养产品的研发以及产业升级换代。将现代食品加工工业与传统食养产品、配方等相结合,推动产品、配方标准化,推进产业规模化,形成一批社会价值和经济价值较大的食养产品。积极参与建立覆盖全国养生食材主要产区的资源监测网络建设工作,掌握资源动态变化。

    (六)加强营养健康基础数据共享利用

    大力推动营养健康数据互通共享。建立食物成分与人群健康监测信息系统。协同共享不同部门信息数据资源,建设跨行业集成、跨地域共享、跨业务应用的基础数据平台。建立营养健康数据标准体系和电子认证服务体系。积极推动“互联网+营养健康”服务和促进大数据应用试点示范。

    全面深化数据分析和智能应用。建立营养健康数据资源目录体系,制定分级授权、分类应用、安全审查的管理规范,促进数据资源的开放共享,强化数据资源在多领域的创新应用。推动多领域数据综合分析与挖掘,开展数据分析应用场景研究,构建关联分析、趋势预测、科学预警、决策支持模型,推动整合型大数据驱动的服务体系,支持业务集成、跨部门协同、社会服务和科学决策,实现政府精准管理和高效服务。

    大力开展信息惠民服务。推广新媒体(如微信公众号)与营养健康相结合的工作方式。发展汇集营养、运动和健康信息的可穿戴设备、移动终端(APP),推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前沿技术、物联网与营养健康融合发展,开发与推广营养健康电子化产品。

    (七)普及营养健康知识

    提升营养健康科普信息供给和传播能力。组织相关专业专家编写营养、食品安全科普宣传资料并广泛宣传。充分利用主流媒体(如广播、电视)和新媒体(如电子屏)开展形式多样的营养、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定期举办科普营养健康知识培训或指导。将营养核心信息纳入健康教育课大纲。发挥媒体的积极作用,反对伪科学,避免误导。

    推动营养健康科普宣教活动常态化。利用营养与食品安全相关主题宣传日,全市开展形式新颖多样的科普宣教活动。推动将营养、食品安全知识知晓率纳入健康城市和健康村镇考核指标。建立营养、食品安全科普示范工作场所。定期开展科普宣传的效果评价。开展舆情监测。

    五、开展重大行动解读

    (一)生命早期1000天营养健康行动

    开展孕前和孕产期营养评价、科普宣传与膳食指导。推进县级以上妇幼保健机构对孕妇进行营养指导,将营养评价和膳食指导纳入我国孕前和孕期检查。开展孕产妇的营养筛查和干预。建立生命早期1000天营养咨询平台。针对孕产期、婴幼儿期等阶段广泛进行主题科普传播与指导。

    实施妇幼人群营养干预计划。继续推进农村妇女补充叶酸预防神经管畸形项目,积极引导围孕期妇女加强含叶酸、铁在内的多种微量营养素补充,推动开展孕妇营养包干预项目。

    加大宣传,完善母乳喂养保障制度,在公共场所和机关、企事业单位建立母婴室。研究制定婴幼儿科学喂养策略,宣传引导合理辅食喂养。加强对婴幼儿腹泻、营养不良病例的监测预警,研究制定并实施婴幼儿食源性疾病(腹泻等)的防控策略。

    提高婴幼儿食品质量与安全水平,加强婴幼儿配方食品及辅助食品营养成分和重点污染物监测。提高研发能力,持续提升婴幼儿配方食品和辅助食品质量。

    (二)学生营养改善行动

    加强规范学生营养配餐供给。建立出台学生营养配餐企业的配餐标准及相关操作规范并实施,加强对校园及周边食物售卖的管理。

    在我市中小学校广泛开展超重肥胖干预活动。加强对学生超重、肥胖情况的监测与评价,针对各影响因素提出综合干预措施。

    开展形式多样的课内外营养健康教育活动。组织学校及托幼机构将“营养与健康”核心信息纳入健康教育课大纲,并开展各种健康教育主题活动。

    (三)老年人群营养改善行动

    开展老年人群营养状况监测和评价。编制营养健康状况评价指南,研制适宜的营养筛查工具。试点开展老年人群的营养状况监测、筛查与评价工作并形成区域示范,逐步覆盖我市80%以上老年人群。

    建立满足不同老年人群需求的营养改善措施,推进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临床医生的营养培训,为居家养老人群提供膳食指导和咨询。出台老年人群的营养膳食供餐规范,指导医院、社区食堂、医养结合机构、养老机构营养配餐。开发适合老年人群营养健康需求的食品产品。对低体重高龄老人进行专项营养干预。

    建立老年人群营养健康管理与照护制度。逐步将老年人群营养健康状况纳入居民健康档案,并在家庭保健服务中纳入营养工作内容。普及饮食及运动防治骨质疏松的健康知识并推广健骨运动操。

    (四)临床营养行动

    建立、完善临床营养工作制度。制定《天津市医疗机构临床营养科考评核心指标》,出台《天津市医疗机构使用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FSMP)管理办法(试行)》和《天津市医疗机构使用FSMP处方应用指南》。通过试点示范,使临床营养师和床位比例达到1∶150,增加多学科诊疗模式,组建营养支持团队,开展营养治疗。

    开展住院患者营养筛查、评价、诊断和治疗。建立以营养筛查—评价—诊断—治疗为基础的规范化临床营养治疗路径,依据营养阶梯治疗原则对营养不良的住院患者进行营养治疗,并定期对其效果开展评价。

    推动营养相关慢性病的营养防治。制定完善高血压、糖尿病、脑卒中及癌症等慢性病的临床营养干预指南。对营养相关慢性病的住院患者开展营养评价工作,实施分类指导治疗。建立从医院、社区到家庭的营养相关慢性病患者长期营养管理模式,开展营养分级治疗。在临床医院医生诊疗过程中推行对患者进行简单问询和简短干预并纳入医生工作站。

    推动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和治疗膳食的规范化应用。促进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的研发和生产。建立统一的临床治疗膳食营养标准。加强医护人员相关知识培训。

    (五)减盐减油减糖行动

    针对天津地区油盐摄入超标问题,以及为贯彻落实《天津市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方案(2017-2025年)》中三减三健行动的“减盐、减油、减糖”相关工作任务,增加该项行动内容。

    引导餐饮行业、集体食堂积极采取控制食盐、烹调油以及添加糖使用量的措施,促进标准化控盐、控油用具的生产和推广。商务主管部门鼓励餐饮企业研发低盐低油菜品。市场监管部门配合卫生计生部门开展专项行动。教育部门、妇联分别组织学校、社区开展主题宣传活动。推广应用《中国居民膳食指南》指导日常饮食,减少“隐性盐”摄入。普及添加糖与龋齿、超重和肥胖等相关疾病防控知识。设计推广减盐控油宣传材料和工具,并提供技术指导。增加市场低油、低盐食品的供给。

    (六)吃动平衡行动

    开展营养科普活动,贯彻落实《天津市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方案(2017-2025年)》工作任务,对成人超重、肥胖者进行饮食和运动干预。定期修订和发布居民膳食指南、成年人身体活动指南等。

    提高运动人群营养支持能力和效果。建立运动人群营养网络信息服务平台,构建运动营养处方库。积极参与修订运动营养食品相关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

    推进体医融合发展。发挥运动干预在营养相关慢性病预防和康复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将科学健身指导中心、站点与健康小屋建设相结合。组织各区开展“减脂增肌,健康体重”评选活动。将社会体育指导员与健康生活方式指导员工作相结合。在旅游景区、郊野公园、公共绿地、小区健身等场所中增加健康生活方式内容的宣传。

    六、组织实施解读

    (一)强化组织领导和落实部门职责

    各市级部门要按照本实施方案要求,梳理相关工作职责、明确任务分工,确定工作目标、部署各项工作、开展督查考核,确保各项工作有效实施。各区要结合本地实际,将营养改善计划纳入地方重要民生工程,强化组织保障,统筹协调,确定工作目标和考核指标,制定实施方案,细化工作措施,将国民营养计划实施情况纳入政府绩效考评,确保取得实效。各级卫生计生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明确职责分工,加强督查评估,将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二)督导和评估

    为掌握工作进展,推动各项计划目标任务有序落实,各市级部门和各区政府要定期上报本实施方案开展情况。组织有关部门成立联合督查组,于2020年对计划实施情况进行阶段性评估,于2030年组织计划实施的终期评估。各地区要建立监督评价机制,组织开展计划实施进度和效果评价,将计划实施情况作为政府督查督办的重要事项,推动各项计划目标任务落实。